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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6日上午,临汾市尧都区眼科医院为15名白内障患者进行白内障手术,其中有7名患者相继发生术后内眼感染。经积极有效的治疗,目前7名患者内眼感染得到有效控制,其中6名病情明显好转,1名行眼球内容物去除术后病情稳定。
经调查,该事件为医院感染所致,致病菌为绿脓杆菌。该院感染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院感知识学习培训不落实,院感防控意识淡薄,手术设备配置不足,未能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手术器械消毒灭菌不规范,压力灭菌器未按规定做生物学监测。
目前,临汾市尧都区眼科医院已暂停相关诊疗活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医院有关责任人已做出处理,院长行政记过、主管副院长行政记大过;撤销负责院感工作的护士长、医务科科长、白内障科主任、白内障科护士长的行政职务;给予该事件涉及的1名责任医师和3名责任护士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的行政处罚。(院感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