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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1年国庆节休假时间为:2011年10月1日—10月7日放假7天,10月8日、9日正常上班,作息时间将作出相应调整:上午上班时间不变,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00。各科室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相关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处理相关事务,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向科主任、总值班及值班领导汇报;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杜绝安全隐患;确保节日医疗、治安、消防安全。(院办、人事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