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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荆州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评审办法》(荆卫生发[2011]50号文件和《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1年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工作的通知》荆卫生函[2011]67号文件要求,我院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眼科、骨科、产科、普通外科满足申报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基本条件,已向市卫生局正式递交申报材料。(医务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