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安排院党委各类会议、重要活动,负责起草院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通知等文字工作。认真做好院党政联席会议和院党委会会议记录。
2、根据院党委的统一部署,负责综合协调党务职能科室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做好上级党委和兄弟医院党委来访接待工作。
3、协助院党委领导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经常深入临床一线,了解、反映院内各部门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管理使用院党委印鉴,负责院党委文书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
4、根据院党委的部署,制定并实施全院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和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做好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日常事务工作,落实和完成上级政研会相关工作事宜。
5、坚持爱岗敬业、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并制定相关教育计划。
宣传科工作职责
1、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制订全院的宣传思想教育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全院的宣传思想教育工作。
2、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医院党委的重大决策及有关精神。
3、负责医院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
4、不断加强与社会传媒机构的联系,做好医院两个文明建设的宏观宣传工作。
5、指导培训各科通讯员,及时准确报道各科新闻事件。
6、为医院重大活动营造好宣传舆论氛围,并负责摄影、采访和撰写宣传文稿工作。
7、对医院的各种会议、活动、事件进行影像留档,以备查。
8、网站内容及时更新,与其他传媒同步。
工会工作职责
一、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1、执行医院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医院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医院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医院职能部门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4、参与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医院职能部门做好工资、劳动安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依法参与劳动安全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生活制度。做好新会员的入会、转会、教育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二、工会委员会职责
医院工会委员会在医院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医院工会的日常工作,代表本单位职工同行政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
2、主持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3、负责筹备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4、讨论决定医院工会的重要工作安排和有关重大问题。
5、在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医院工会领导人选的变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6、讨论任免医院工会的工作人员。
7、讨论决定工会的财务预决算。
8、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医院工会的工作机构设置方案。
医院工会委员会会议,由工会主席召集,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医院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可事先召开代表团(组)长会议,征求意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吸收代表团(组)长列席。医院工会委员会的决议,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
三、女职工委员会职责
1、团结动员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
2、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3、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代表和组织女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的调解。有关方面在研究决定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听取女职工组织的意见。在工会代表大会、职代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会员(或女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
4、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和健康素质。
5、积极发现、培养女职工,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职工人才。
6、会同医院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四、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1、监督医院工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法规、政策和纪律,以及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
2、协助医院工会组织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3、审查医院工会的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
4、督促医院工会定期公布账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5、检查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6、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或建议,以保证工会财务工作更好地为会员服务,为改革服务,为全面完成工会的各项任务服务。
7、宣传党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协助和督促医院工会在经费开支和财产管理上同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等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现象进行斗争。对模范执行财务制度,在财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建议医院工会表扬和奖励。
五、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权利
1、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列席医院工会委员会有关会议。
2、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列席医院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3、经费审查委员会有权从被审查部门或科室调阅各种账册、单据、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4、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医院工会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对触犯刑律者,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进行经费审查过程中,遇有拒不接受审查或有意设置障碍,经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仍坚持不改,并情节严重者,建议工会委员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如对审查决议和结论有不同意见,在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时,可及时报告上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
六、工会小组职责
1、围绕医院工作任务,开展优质服务竞赛、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创新等活动,加强医院安全检查,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2、加强班组民主管理,做到工作任务、分配、奖罚等公开。
3、组织政治和科学文化技术学习,提高职工的素质。
4、开展团结互助活动,做到有困难互帮,建立和谐友好的小组氛围。
七、工会小组的职权
1、工会小组长是科室民主管理工作的主持人,依法保证科室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职工向上级工会反映情况。
2、对本科室职工的奖惩、资金分配、聘用、解聘、辞退、处分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有关重要问题提出建议。
3、组织职工开展有利于保证科室工作任务完成和提高职工素质的业务技术活动。
4、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和布置开展工会活动,完成医院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